金融保险

和田玉盗窃保险简介

  自古“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石类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空白,玉石价值的确定一直以来成为该业务难以开办的难点。前海财险与新疆和田玉市场信息联盟鉴定评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行业首创专属产品—和田玉盗窃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地址范围内,由于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或被电子监控系统记录的,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所致保险标的直接损失,自案发时起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未能追回,保险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损失;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被保险人的家属、雇佣人员、同住人、寄宿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盗窃及内外串通、故意纵容他人盗窃或抢劫所致的损失;
  (四)保险标的坐落地址因火灾、爆炸、地震、火山爆发、海啸、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的时候保险标的遭受的盗窃、抢夺或抢劫损失;
  (五)无合格的防盗措施、无专人看管、无详细记录情况下发生的损失;
  (六)无外来明显盗窃痕迹所致的损失;
  (七)营业或工作期间、进出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损失;
  (八)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九)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十)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十一)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